一、小伙22岁时伙同他人抢劫酿血案近日被抓时坦言 逃亡11年 常被噩梦惊醒
http://www.prcfe.com/web/2017/1019/201632.html 中国财经新闻网
10月13日下午2点多,33岁的王天亮(化名)被市公安局召陵分局民警从武汉市押解回漯。
2006年10月,召陵镇西皋村的王天亮,伙同三名男子在广东省广州市抢劫杀人。逃亡11年,他天天提心吊胆。如今,刚刚33岁的他,头发就开始谢顶。当召陵警方将其擒获,他坦言这一天迟早要来。
伙同他人广州抢劫酿血案
2006年10月23日早上,广州市白云区发生一起血案,一死一伤。伤者叫侯某某,死者叫高某某,当天早上5时许,他俩行至一餐馆门前时,四名男子突然冲了上来,其中两人围住侯某某,另两人围住高某某,然后抢他们手中的包。侯某某、高某某反抗。围住侯某某的一名男子,拿一把匕首扎伤侯某某的手部。侯某某逃跑向附近保安求助。
当侯某某和保安返回原地时,发现高某某受伤流血倒地,高某某先前拿在手上的包不知下落,包内有一万多元现金。事后,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名行凶者,一人是王天亮。其他三人中,有两人是王天亮的召陵老乡,另一人是周口市人。
隐姓埋名逃到武汉卖水果
酿下血案后,王天亮等四人各自逃亡。其中,王天亮带着在广州认识的海南女友,逃至武汉市。
“早些年,曾把召陵老家的麻糖贩卖到武汉过,觉得在武汉比较好做生意。”落网的王天亮,讲述了这些年的逃亡生涯。他在武汉市江岸区保成路,租了一间门面房,开了一个小水果店,并改名王良。
看着生意不错,王天亮和女友结了婚。2012年,他俩有了一个女儿。生意不错,一家三口挺幸福。在周围邻居看来,这个河南来的小伙子,过得不错。
可是,王天亮骗不了自己,他知道自己是逃犯,白天还好一点,一到夜深人静时,他就心神不宁。睡觉时常被噩梦惊醒,妻子问他咋回事,他没敢给她说,一直隐瞒着。
由于长年担惊受怕、饱受煎熬,33岁的王天亮,头发早早就开始谢顶。
听到有人喊真名他愣住了
“案发后,广东警方一直和我们保持联系,追逃王天亮。”市公安局召陵分局局长周成告诉记者,当时涉案的四名嫌疑人,三人早已到案,只有王天亮仿佛人间蒸发一样。
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9月,召陵公安分局重新梳理辖区的网上在逃人员情况,发现王天亮在武汉的活动踪迹,立即派出4名民警赶赴武汉市。
经过缜密调查,民警发现了王天亮的踪迹。可是,当拿着王天亮2006年犯案时广东警方提供的照片,和王良现在的照片比对时,民警们差点没认出来。
“那时候他长头发,没想到现在他谢顶这么厉害。”民警王进杰说,确定王良就是王天亮后,10月13日上午,他们决定抓捕。
抓捕时,王天亮的水果店刚刚开门,他正坐在店里低头看手机。民警突然喊他:“王天亮!”这一喊,他瞬间愣住了。
“11年了,没人喊过我真名。当时,听见有人喊我真名时,我心里先是一惊,然后觉得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了:我知道这一天来了。”王天亮说。
王天亮没有反抗。当民警给他戴上手铐时,他扭头对店里忙活的妻子说:“我以前犯过事,没敢告诉你,现在事发了,你和女儿等着我出来,咱们好好过日子。”
王天亮说,这些年隐姓埋名过日子,滋味真不好受。也曾想过投案自首,但是看看家庭和生意,他又舍不得,就抱着侥幸心理,过一天算一天。但他心里清楚,这一天迟早躲不开。
“当年还是太年轻,太冲动,如今很后悔!”王天亮说。
二、广西枪杀孕妇民警一审获死刑
http://news.lznews.cn/2014/0218/725683.html 鲁中网
昨天下午,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平南县公安局民警胡平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73324 1元。
据新华社电 昨天下午,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平南县公安局民警胡平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73324.1元。
胡平原系广西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去年10月28日,胡平携其配备的“六四”式手枪到平南县大鹏镇协助湖南新化县民警查案。当日19时许,3人结 束工作后到大鹏镇“兄弟酒家”吃晚餐,胡平违规饮酒。21时许,醉酒后的胡平乘车返回平南县城。途经大鹏镇新塱街时,胡平要求下车并在街道上吵闹滋事。 22时许,胡平在街道上掏出手枪开了一枪,随后进入被害人蔡世勇、吴英(孕妇)夫妇经营的“老牌螺蛳粉”店内,询问是否有奶茶。听说没有后,胡平用枪拍打 餐桌,接着持枪向店内天花板开了一枪,还持枪指着正在店内吃米粉的顾客头部。当吴英再次回答说没有奶茶时,胡平持枪朝蔡世勇、吴英夫妇连开三枪,击中吴英 的头部、手部及胸部,致吴英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击中蔡世勇右肩,致蔡世勇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平身为人民警察,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携带枪支酗酒,酒后滋事,持枪朝他人射击,造成一名孕妇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胡平的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三、贩毒男子人间“蒸发”一年终被擒 同时牵出8名“瘾君子”
http://www.legaldaily.com.cn/gsjdw/content/2017-10/20/content_7362897.htm?node=8297 甘肃禁毒网
一年前,男子从外地将毒品通过快递邮寄给下线人员,警方成功将他的下线抓获。男子闻风后似人间“蒸发”一般消失了一年有余。日前,他回到家中被民警擒获,同时牵出8名“瘾君子”。
2016年9月20日,湖北省竹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通过对举报线索的侦查,在县客运站将正在提取毒品包裹的男子张某(已判刑7年6个月)抓获,当场缴获99.22克。经过讯问,张某交代其上线是竹溪县城关镇男子蒋某(29岁)。
随后民警展开对蒋某辑控抓捕,但蒋某竟消失的无影无踪。
一年多来,警方从没放弃过对蒋某的抓捕。2017年10月上旬,民警获悉其已悄悄回到竹溪。民警随即对其可能出入活动的场所进行布控。10月17日清晨,当蒋某刚刚从外面回到家中,即被早已埋伏在附近的民警抓获。
经过讯问,蒋某不仅对一年前从外地贩毒的事实供认不讳,还交代出自己的朋友刘某某、杨某等都是“瘾君子”。
警方立即对这些吸毒人员采取措施。当日,民警在县城一居民楼将刘某某、杨某抓获,此时二人正在吸毒,被抓了个现行。
进而警方顺藤摸瓜,扩大战果,至10月18日,共抓获刘某某、杨某等8名吸毒人员。
——中伟律帅